5月13日,由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承担的福建省地方标准《福建省水产苗种场建设规范》、《福建省水产苗种场生产管理规范》审定会在福州召开。会议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海洋与渔业厅共同主持。来自省内渔业与质监方面的7位专家参加审定会。
审定专家组在听取标准承担单位关于标准的编制说明后,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逐条认真审定。专家认为两个标准汲取国内外近年来水产苗种场建设和生产管理的先进经验,具有较强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在标准中对苗种场制氧机、遮光幕、淡水节点以及作业平台等设施的配备提出了新的要求,并对苗种场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都作出了详细规定,符合福建苗种生产发展实际,对规范和指导全省水产苗种场建设与生产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专家组一致同意标准通过审定。
据了解,两项标准于2007年由省海洋与渔业厅下达制定。两年来,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在广泛搜集资料,开展实地调研,交流讨论的基础上,先后向有关单位、专家发出3次征求意见函并召开3次征求意见会,听取渔业主管部门和苗种场业主等意见,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后又通过信函、邮件形式充分征求意见,并经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标准送审稿,为推动两个标准尽快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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